12/15 手頭上案件案件開庭
剛好碰到台灣司法史上的大事--第一夫人以被告身份出庭

所幸開庭時間與他們錯開 沒有被可怕的迅猛龍波及
今天的庭開很久 四個小時 聽了一堆鬼扯的話

兩點多 終於有機會休息吃中飯 (體驗到當訴訟律師的累...)
今天負責本案的律師突然聊到
"第一夫人這樣的身體出庭真的很辛苦很可憐 光是我們 要開這麼久的庭 都很累了"
他的助理律師就回說
"誰要他之前要作這樣的行為"
另一位律師 也接著附和
"這樣是婦人之仁"

我沒有作聲 因為我是認同本案律師的話
因為我知道自己覺得難過 會因為她的身體狀況覺得辛苦

自從法律工作之後 最常浮現腦中的一句話是 "如何其情 哀衿勿喜"
之前徐維嶽案、南迴鐵路搞軌案、以及現在國務機要費案 檢察官贏得勝利欣喜的表情一直迴盪在我腦海中
就是要有勝利的欣喜才符合人性 還是要覺得難過才符合人性
罪惡是令人厭惡的 面對罪惡的人事物 人都會感到憤怒 充滿反感
比起犯罪事實本身
我會更專注於罪惡發生的原因 背景 動機

"是整個社會風氣敗壞了嗎.." "教育的關係嗎"
我不希望個別犯罪是這樣的理由 我希望每一個案件都只是個歧異的個案...
如果這個社會生病了
我希望是可以治療、可以矯正 而不會成為這社會的傳染病
也因為這樣的想法 在面對每個犯罪行為時 就會抱持"哀衿勿喜"的心情

說實在 每每看到檢察官帶著勝利的笑容 就會讓我覺得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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