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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當選半年多了,台灣還是繼續亂,股票還是繼續跌:

現在陳水扁再也不是馬英九的貴人,馬英九也再也不是陳水扁的貴人,台灣還是繼續墮落,我唯一看到的光是在自由廣場的野草莓...

陳水扁如預料中被起訴了,檢察官辦案手法一樣拙劣,一樣押人取供:

徐案過那個久了,昨天看過檢察官的起訴書並回想檢察官的辦案經過,還是一樣,想到當初檢察官一直威脅利誘我,要我咬徐檢犯行,我以不想說謊拒絕,卻也惹惱檢察官而被起訴。今天我不知道陳水扁案跟我徐案是否有類似的地方。如果也是威脅利誘小咖被告咬大咖被告,要被告為了一生的自由說謊,那檢察官真是該死,根本是權利的怪獸。如果是檢察官突破心防,那一定要將這樣傑出的辦案手法跟同僚們分享,居然可以突破這們頑強的被告,即便是先押人再取供,不懂法律的大眾也會拍手叫好,變身為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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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結束雖然令我感到沮喪,但卻不覺得意外。

民進黨這八年的表現在支持者眼中是差強人意,非不努力,但國民黨的抵制、經濟的問題加上媒體的炒作,呈現出來的就是讓人民的不快樂指數上升。幾乎要讓支持者失去信心是第一家庭的弊案,即便我們都知道國民黨的眾立委官員也沒有多清廉高尚,但是支持者對民進黨的道德期待原本就比較高,不容許有一絲絲缺陷。甚至有人說國民黨中只有馬英九不會貪污,民進黨中只有陳水扁會貪污。民心開始思變,八年前、四年前原本一起支持陳水扁的朋友消失了,我的心情就像李遠哲先生所說的一樣,對陳水扁從第一次的肯定,第二次猶疑不決。陳水扁市長的政績沒人能超越,即便支持度萬夫莫敵的馬英九,但是總統這個角色,陳總統的確讓支持者的熱情下降。

但很多原因讓我仍無法去選擇馬英九。第一、候選人是馬英九跟謝長廷,不是陳水扁與馬英九。我不知道馬英九一直與陳水扁的比較,是要比較誰比較清高、還是誰的政績比較好。第二、我一直無法感受到馬英九先生的魅力。馬英九在我高中時代就是女學生心目中的偶像,身邊的朋友都為他瘋狂。偏偏我是個很異類的人,對於身邊人一股腦兒喜歡的人我就會想好好檢視挑毛病,他來學校演講時,我自願留在教室,好好調查這個人,想知道他的魅力在哪。而這些年來他偏偏也真的被我挑出很多毛病。沒具有法律人應有的腦袋是其一,總覺得他沒有將法律念好,光提出喝酒駕車連坐處分就讓當時還是初學者的我傻眼。加上長期在台北市就學工作期間,經歷陳水扁市長時代以及馬英九市長時代,感受到後期台北市雖停滯不前,但馬英九時代卻仍受到媒體與市民的厚愛。我不解,也不平。我想是因為我喜歡聰明人,也同情弱者。

雖然選舉輸了,但我仍會為自己的選擇感到榮耀。至少我知道我們願意接受這樣的選舉結果,我們不會讓台北街頭再亂一次,我們相信綠色的媒體比較不會再唱衰台灣,而且說真的,民進黨當在野黨比較不野蠻。

民主就是這樣,大家是共同生活在同一塊土地上,對於絕大部分的人做出的決定,少數只能尊重。因此支持謝長廷的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成為一個謹守本分的在野者,好好來監督在朝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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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壞,也不能看我上廁所!記者會新聞稿 民間司改會 : 2005/12/14

警察改革聯盟曾於今年五月三十日召開「警察愛秀,金牌生銹!~抨擊警方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記者會,要求警方嚴格貫徹「偵查不公開原則」,革除警界洩露偵蒐錄影帶給媒體公然播放的違法行徑。民間司改會並於記者會後函送五件個案之相關事證,請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依法進行調查。
目前檢方已就其中兩案調查完畢,而均認為警方未違反不偵查公開原則。一案理由是「犯嫌就槍枝來源之供述顯悖於常理,……提供蒐證畫面供電子媒體翻拍,俾便民眾協助指認。」,另一案的理由則為「記者所拍攝採訪之對象為犯嫌的兒子,而非犯嫌本人」。
問題是:「民眾的指認」能夠幫助檢方瞭解「犯嫌持有槍枝的來源」嗎?既然沒有民眾協助指認的必要,則警方公布偵蒐影帶的行為即顯然欠缺公益的正當性。再者,法務部頒布之「檢察、警察暨調查機關偵查刑事案件新聞處理注意要點」所規定應加保密的範圍,亦未僅限於犯罪嫌疑人。檢方的理由著實令人不解,讓人不禁有「官官相護」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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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完台灣有史以來第一場總統大選的辯論會後
我將MSN暱稱給成 "連先生 你真是自曝其短阿"
隨即 線上的有朋友就跟我說 "別太泛政治化"

真是個奇怪的回應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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